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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检察有话说】“职业打假人”上门碰瓷 商家一招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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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区第二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7日在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八大以来历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1136工作规划和决胜贫困、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呈现新面貌。

    一、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全力保障经济发展

   牢牢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为决胜贫困、同步小康提供司法保障。

    依法维护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发展。围绕建设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313人,起诉1424人。制定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实施办法,开展以产权司法保护和服务大生态为主题的两长座谈会,营造新型?政商关系。开展送法进商会活动,举办法制讲座,现场为商户解答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坚持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确保共享发展。坚持把扶贫攻坚、同步小康”这一民生工程作为工作重点,紧盯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社会公共事业建设领域贪污、受贿职务犯罪案件1519人,扶贫开发领域22人,征地拆迁领域11严肃查办卫生领域药品采购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66人,彻底铲除”“潜规则,努力营造药品购销环节良好生态。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保障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拓展和延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共立案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721人;批准逮捕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12人,起诉1721积极开展补植复绿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补植树木10400株,督促毁坏林地的3家单位缴纳生态损失赔偿金68463.5元。建立两法衔接长效机制,与区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和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共同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检查危险废物生产企业33家、危险废物经营企业3家,下达执法通知书4份,立案查处排污单位1家,罚款10000元,查封涉案单位1家。

    二、积极参与平安七星关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牢牢把握人民对和谐安康的期盼,以人民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密切关注社会舆情、热点敏感问题,治安动态和发案规律,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和严打整治斗争。一是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共批准逮捕182217起诉167195人;二是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犯罪,批准逮捕246314起诉256340人;三是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140158起诉163180人。

    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一是对符合法定从宽处理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从宽处理因刑事和解不批准逮捕178人,不起诉155人。办理的胡国华等14人侮辱尸体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精品案件。二是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切实维护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对批准逮捕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或没有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3940人。

    切实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双向保护,落实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特殊制度。坚持少捕、慎捕,对犯罪情节不是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小且有监护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尽量不适用逮捕强制措施。2017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2186批捕79106人,不批捕5483人,不捕率为44.63%。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作出不起诉2227人。派员介入引导侦查9.14轮奸案,确保快捕快诉,有效平息社会舆论。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专项行动,依法对2名涉嫌遗弃罪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对猥亵犯罪的1名教师提出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这也是毕节市检察机关提出的首例从业禁止令。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3件次。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制度,检察长接待 24次。认真做好百日基层遍访及喜迎十九大系列维稳活动,实行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措施,连续多年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深化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5件。办结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6件,开展司法救助17件,救助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52人,发放救助金108.4万元。同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司法功能,建议长春堡镇、阴底乡等10个镇乡为刑事案件的受害群众办理低保救助,进一步彰显了司法关怀。

    三、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牢牢把握人民对惩治腐败的期盼,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预防两手抓。

    坚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93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529人,渎职侵权案件46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保持遏制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滋生蔓延势头,查办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12人,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认真研究工程领域犯罪规律,依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6人,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依法查处5名县处级、11名科级领导干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基本形成。

    坚持标本兼治,推进职务犯罪预防。深入推进预防精细化、精品化建设,在有关行业和国企开展预防工作,帮助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介入区人民医院微天使肿瘤微创治疗示范中心建设工程、南山公园二期工程等10个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工作方案、挂牌设立预防工作室,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对3个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开展预防调查7次,分别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堵漏建制、完善工作机制。开展警示教育48次,预防宣传112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0余人。拍摄《念头》、《高墙内的红黑转身》两部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录入行贿犯罪档案信息12条,查询行贿犯罪档案3158次。认真撰写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剖析发案特点,提出对策建议,为推进反腐倡廉提供参考。

    四、狠抓对内对外两个监督,深入推进法治毕节创建

    牢牢把握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紧紧围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全面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坚持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与非法证据排除,健全冤错案件防范、纠错机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捕145人、不起诉1人。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情形,监督立案41件、监督撤案8件,纠正漏捕92人、追诉漏犯128人、追诉漏罪37起。加强以抗诉为重点的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提请)抗诉66人,抗诉意见均得到上级检察机关、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和采纳。全面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查办监管环节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 5人,又犯罪案件11发出检察建议17份,对违法情形予以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1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40人。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公安机关对29名被撤销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抓捕,已抓获10人。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0件,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8件。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就诉讼监督和诉讼权利保障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以本院《七星检察》内刊为载体,定期采访人大代表,虚心听取其意见建议。重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作用,邀请三员参与执法活动监督3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758条、重大案件信息126条、公开法律文书787。充分保障律师职业权利,接待律师224次,在互联网上办理律师辩护与代理预约业务32件次,制作电子卷宗10552489接待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196次,实现检律关系的良性互动。

    五、完善检察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牢牢把握人民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期盼,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坚定不移推进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初显。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组建办案团队,切实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办案责任明显增强,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公诉案件办案时限已由原来的35天缩短至17.275天。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亲自出庭指控犯罪已成常态。稳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相挂钩的绩效考核和执法档案制度。完成首批27名员额制检察官等级晋升工作,遴选第二批员额制检察官2名。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切实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对人、财、物做到应转尽转。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重视发挥检察机关的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健全命案、职务犯罪、重特大毒品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机制。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类案推送、结果比对、数据分析和办案瑕疵等功能,强化起诉前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的审查把关,有效杜绝了无罪案件的发生。完善随机分案、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监督制约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着眼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推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建议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578件。通过召开庭前会议和提出量刑建议的方式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召开庭前会议7次,提出量刑建议1059人次,采纳率达99%

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按照紧盯试点授权,力争有所突破的原则,顺利完成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改革任务,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条,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件,督促恢复治理被破坏林地300余亩,整治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污染企业1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20178月,七星关区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人民对司法公信的期盼,切实强化自身监督,从严从实教育管理,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意识形态管理和约束机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抓手,严格党组中心组、检委会、全院干警学习制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铸就干警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组织十九大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祭扫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不断丰富检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把素质能力提升作为重要任务。主动适应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分批组织员额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等院校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全年共培训2555人次。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高检院、省院、市院组织的视频会议培训。针对能力不足本领落后,坚持全员学习,为干部队伍梯次配备、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坚持把从严治检作为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突出解决作风建设短板。聚焦最高检巡视回头看和省院巡视反馈意见,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认真梳理问题12项,提出整改措施13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突出整治四风和不良作风,开展集中清理办公用房、公车使用、财务管理、执行三重一大等专项检查。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的23名检察人员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基础工程。以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推进年和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为契机,建成多功能检务大厅、专业分支网络等大数据执法办案平台,大力推进大数据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全员、全面、全程网上办案、网上管理、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利用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和检察网站,以及《检察日报》、《贵州日报》、《毕节日报》等新闻媒体,发布检察信息,宣传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最高检、省院评为全省文明单位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贵州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反贪污贿赂局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在市检察院对下19项目标考核中,区检察院16项获第一,3项获第二,总体工作位列全市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长期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法治毕节建设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新发展理念学习研究不够深入,服务保障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开阔、方法还不够多;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在监督方式及监督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与深入实施检察改革相适应的配套制度、检察权运行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四是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思路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征程要有新作为。2018年,是七星关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决胜贫困、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切实加强检察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不懈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更加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检察机关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检察工作,确保党管政法的原则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和审议意见,加强人大代表的走访联络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广泛倾听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期盼,着力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二是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始终坚持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严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进一步防控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继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工作,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紧紧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努力建设美丽七星关。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法治七星关建设。加强和创新检察环节社会治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网络电信诈骗犯罪,以及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黄赌毒、聚众斗殴等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尽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依法正确对待群众诉求,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认真落实好中央部署的各项重大司法改革任务,积极调整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探索建立与改革相适应的业务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制度机制体系,严格司法责任制,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加强诉讼监督与自身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更好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大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健全抗诉、督促起诉、公益诉讼等多元化的工作格局,更好地监督公权力运行。完善集信访、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依靠群众实施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六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以党建抓细抓实、队伍带精带强为主线,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引领带动检察队伍践行新思想、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自觉做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忠实践行者。强化检察人员分类教育培训,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水平。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从战略全局高度对党和国家事业作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我们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不断探索服务大局、推进法治毕节创建各项工作举措,努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七星关新未来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1136”工作规划:即:坚定一个思路、确立一个定位、实现三大目标、推进六大战略。一个工作思路:在下一个五年,围绕全党抓经济、重点抓招商、精准抓脱贫、全域抓旅游、突出抓城建、全面建小康的工作思路,奋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一个发展定位:奋战五年,加快赶超步伐,把七星关打造成“川滇黔渝四省市结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毕节试验区首善之区、毕节中部崛起排头兵”。三大发展目标:奋战五年,确保实现“一个如期、两个率先、六个翻番”。一个如期:如期实现全面小康。两个率先:在全市率先脱贫、在中部片区率先崛起。六个翻番:地区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服务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旅游收入比2015年翻一番。六大发展战略:大扶贫战略、大城建战略、大工业战略、大旅游战略、大生态战略、大数据战略。

    “两长”座谈会:指检察长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召开共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座谈会。

    “亲?政商关系政府既要为企业提供亲民服务,也要与企业保持纯洁的关系。“亲”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补植复绿:指犯罪嫌疑人或违法行为人因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等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或行政部门判决或处罚在原址或异地补种树木,恢复受损生态的执法活动。

    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员额制检察官: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政法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按一定比例确定的检察官。检察官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改变,没有缺额就不能递补。

    合适成年人:指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父母不能或不愿出庭的情况下,为未成年人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适成年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对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督促起诉:指检察机关以监督者的身份,督促有关监管部门或单位履行职责,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

非法证据排除:指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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