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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检察有话说】“职业打假人”上门碰瓷 商家一招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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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件(15)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8日在毕节市七星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打击少数、教育多数、增加和谐、宽严适度”的执法办案工作思路,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平安七星关、法治七星关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4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70件1246人,与去年的677件972人相比分别上升28.5%、28.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27件1117人,与去年的650件955人相比分别上升27.2%、16.9%。为遏制刑事犯罪高发的势头,坚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一是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共批准逮捕86件138人、起诉136件180人;二是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犯罪,共批准逮捕289件402人、起诉317件429人;三是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共批准逮捕148件160人、起诉158件164人;四是积极参与打击网络犯罪,成功办结我区首列利用“伪基站”实施犯罪的案件。通过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在全省检察机关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中,从去年的第77位上升到第23位。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充分保障人权。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全年依法不批捕166件262人、不起诉9件12人。一是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对其依法从宽处理,全年刑事和解115件161人,建议法院从宽处理24件25人。二是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注重客观性证据审查,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26人。三是注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完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及亲情会见制度。全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6件312人,依法作出不批捕案件38件75人、不起诉案件6件10人,其中有5名受到宽缓处理的学生考入大学。 

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以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适用法律关和程序关;将“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理念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建立健全重特大案件、热敏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有效缓解人少案多的矛盾,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得到提升。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工作 

按照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强化办案措施,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6件2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1件21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6人。一是坚持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案件,查处医药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2件12人,取得了查处一批案件、整顿一个行业、教育一批干部的良好效果;二是针对近年来行贿泛滥的情况,为净化社会环境,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共立案查处此类案件3件3人;三是突出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查处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如查办了市检察院交办的百里杜鹃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导致矿方越界开采,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5亿元的渎职案件。同时,加大追逃追赃力度,目前已追回逃犯2人,追缴涉案款2500余万元。 

严格办案程序,确保办案安全。在查办职务犯罪全过程中,严格执行案件审批、备案、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全面全部同步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等制度,严禁刑讯逼供、非法取证、变相延长羁押期限,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撤案、不起诉由上级检察院决定的规定,实行在办案工作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五项”常规体检的办案安全防范措施,既保障了嫌疑人合法权益,又确保了办案安全。 

坚持标本兼治,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查办案件为基础,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组织镇村(社区)及区直部门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光碟、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法制专题讲座等;注重发挥预防调查和检察建议的特殊作用,对重点领域、环节、岗位适时开展预防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拓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深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电视、网络、报刊、展板等形式,整合宣传力量,增强预防宣传效果。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 

在自身严格公正执法的同时,紧紧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进一步加强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工作。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进行监督,全年监督立案10件、监督撤案9件,纠正漏捕52人、追诉漏犯29人、追诉漏罪21起。认真做好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完善量刑建议制度,对适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依法提请抗诉8件,其中法院改判3件、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认真做好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回访考察,监督追回脱管人员21人;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对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犯罪人员监督收监执行2人。 

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充分发挥督促、支持起诉职能作用,办理督促、支持起诉8件,督促履行职责57件,被采纳44件。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积极与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建立联席制度,整合环境资源保护力量,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认真执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依法终结信访事项。升级三级联动视频接访系统,建成控告、申诉、答复一体化的服务平台,严格按照“全国文明接待室”的要求,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全年受理群众来信129件;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及时处理涉检信访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案件处理;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 

四、注重队伍建设、强化自身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强化自身监督,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廉洁高效、业务精湛、司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抓班子,作表率,带队伍。着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思想理论建设,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边查边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加强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新招录12名公务员、提请任命检察员3名、任命助理检察员9名、选拔10名年轻同志到中层干部岗位,6名干警通过层层选拔被明确为市检察院统一管理的业务骨干,组织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省检察官培训中心学习95人次。通过实施人才强检工程,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一是树立监督者更应该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区人大专题汇报工作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3次,征求意见和建议28条。二是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三是在一楼接待大厅通过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公开机构职能、案件程序性信息、检察工作动态等内容。四是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建立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生效法律文书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律师接待网上预约等制度。按照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 

以强化案件管理为抓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以案件管理办公室为龙头,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案件统一受理、动态监督、全程管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管理和内部制约新机制。加强对办案全过程实行节点监控、对法律文书和涉案财物统一监管、对律师统一接待,增强严格规范司法的刚性约束,确保检察机关每项司法办案活动都严格依法进行。落实和强化监督职责,坚持把监督制约贯穿案件管理工作全过程,防止和纠正不规范司法、随意司法、怠于履行职责的问题,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还不够;二是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效果还不理想;三是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后,一些检察干警司法理念、办案方式仍不适应,对法律修改后赋予的新职能履行不够充分,落实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新要求还不够严格。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问题,依靠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锲而不舍,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2015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5年,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建设过硬队伍,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始终不渝地围绕党的重大决策和中心任务开展检察工作,始终不渝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不渝地坚决执行党委对检察工作的决定和要求,使检察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加强人大代表的走访联络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争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着力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七星关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专项活动,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刑事犯罪。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办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事件以及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依法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 

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积极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重视抓好职务犯罪预防,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继续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促使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有效预防冤假错案的产生。 

三、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增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 

以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以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按照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持续治理“四风”特别是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专业化教育培训,重视招录、培养专门人才,提高整体素质能力。三是根据高检院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纠正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四是加强检察人员纪律作风教育,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四、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拓展检察工作新领域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不断拓展检察工作新领域。一是探索建立督促起诉制度、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其纠正。二是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三是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对一些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有被侵害危险的案件,积极提起公益诉讼。四是逐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依法从宽处理。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为建设平安七星关、法治七星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词语解释 

  

伪基站:指在一定半径范围内,冒用他人手机号码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广告推销等短信的设备。 

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指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并监督和认定被害人或其亲属与犯罪嫌疑人就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达成的协议。 

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对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疑罪从无:指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的司法原则。 

非法证据排除:指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的规则。 

五项常规体检:指心电图、B超、透视、血压、血常规体检。 

督促起诉:指检察机关以监督者的身份,督促有关监管部门或单位履行职责,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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