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
大 会 文 件(15)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2月20日在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徐 永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的检察工作
2012年,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打击少数,教育多数,增加和谐,宽严适度”的执法办案工作思路,既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宽缓处理轻微刑事犯罪。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把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人身权利,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92件790人,批准逮捕434件687人,其中:严重侵害人身权利犯罪130件183人,“黑恶势力”犯罪11件85人,“两抢一盗”犯罪197件309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64件920人,提起公诉495件788人,其中:严重侵害人身权利犯罪127件172人,“黑恶势力”犯罪11件85人,“两抢一盗”犯罪204件315人。二是依法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人犯罪以及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刑事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促成刑事和解,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全年通过刑事和解,不批准逮捕17件28人,不起诉10件15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20件37人,通过量刑建议等形式,建议法院从轻判处108件160人。
二、积极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法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件2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5件17人,渎职侵权案件9件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一是积极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老百姓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退耕还林、农村低保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立案查处5件5人。二是开展集中打击违法违章建筑背后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10件10人,对有效遏制违法违章建筑泛滥势头,发挥了检察机关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工作。一是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预防”,不断强化“侦防一体化”建设。对已侦查终结的案件全部进行犯罪分析、对策研究,开展预防调查12次,案例分析35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6件。二是针对违法违章建筑和退耕还林领域的职务犯罪,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城市建设中的绊脚石》、《蛀虫》,在41个乡镇办事处、26个区直部门播放,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三是积极开展“学生营养餐”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对10余个乡镇的20余所学校进行实地走访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区教育局发出了“加强营养餐工程财务管理,资金安全动态监控”的检察建议,引起了区教育局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四是认真做好贿赂案件录入工作,补充完善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推动查询工作深入开展,全年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08次。
三、全面强化诉讼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诉讼监督的薄弱环节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一是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发现一起监督一起;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采取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建议更换承办人等措施依法予以监督纠正;对遗漏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案件依法追捕追诉。二是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认真做好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依法监督纠正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坚持普通刑事判决二级审查、职务犯罪判决三级同步审查制度,对适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依法提请抗诉。三是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通过监控联网、信息共享的监督平台,对看守所执法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监外执行“五种人”(社区矫正)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纠正违法行为,有效保证了刑罚执行活动的依法开展。四是进一步拓展法律监督范围。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对法院裁判文书的审查,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加强国有资产保护力度,支持有关部门起诉6件、督促起诉37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五是积极推进派驻检察室建设,探索检察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子。
四、接受外部监督,强化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行使
坚持监督者更应该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二是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高度重视群众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并将其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认真加以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扩大检务公开范围,完善检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检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三是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规定,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各项禁令规定,坚决防止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四是以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为契机,强化各执法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优化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规范,以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
五、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常抓不懈,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努力建设公正廉洁执法的高素质队伍。一是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解放思想、推动跨越”大讨论等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更加巩固。二是扎实推进业务能力建设。积极组织检察人员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以业务尖子、办案能手评选为载体,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促进检察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检察干警发现犯罪线索、侦破案件、收集固定和审查运用证据、适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三是突出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廉洁执法确保公正执法。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体检察人员充分履职,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离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不小差距,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延伸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检察人员立足执法办案做好群众工作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等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力不足、检察官断层、科技装备落后、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3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启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上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按照高检院、省院、市院提出的检察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检察工作,为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讲究工作方法,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统筹发挥好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平安七星关、法治七星关建设,扎实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确保“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得以顺利实现。一是准确把握打击重点。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参与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国计民生重要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合同诈骗、商业贿赂等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国有资产管理、资源出让、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产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和国家投资安全;
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严重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等犯罪行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二是着力保障发展平台建设。加强对产业园区、农业示范区、示范小城镇、城市综合体、旅游景区建设过程中涉法涉诉方面新情况新问题的关注,依法妥善处理相关领域出现的职务犯罪案件,保障发展平台建设依法稳步推进。三是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慎重选择办案时机,严格执法纪律,不干预企业和市场主体的合法自主经营行为,不轻易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和拘留、逮捕等强制性措施,确保办案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保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形成干事创业、增比进位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打击犯罪和参与社会管理并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
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等,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犯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二是正确把握和运用简易程序、量刑建议、不批捕、不起诉等措施,依法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人身危险性不大的初犯、偶犯、从犯、胁从犯、过失犯、青少年犯从轻减轻处理。依法促成因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同学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严格执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涉众型案件、媒体关注的案件以及反复上访的案件,先落实稳控疏导措施,再依法处理。认真抓好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及早稳控和就地化解。三是积极探索适合社区矫正特点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和方法,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配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管理工作,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和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着力监督纠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等情形,着力监督纠正错捕漏捕、捕后撤案、违法裁判、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着力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超期羁押、体罚虐待等情形,切实把修改后刑诉法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落到实处。充分运用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提请抗诉、调查核实、检察建议等法律措施,积极开展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定及执行活动的监督。
三、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惩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土地、能源、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行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犯罪案件,特别是突出查办发生在行政执法、司法和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促使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廉洁从政。坚持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严格规范强制措施、技术侦查措施的运用,防止和排除非法证据。认真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做到依法办案、安全办案、文明办案。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着力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将个案、类案制作成光碟,到区直各部门和各镇乡办事处进行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增强警示教育实效;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项目资金报备制度,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突出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保障项目依法规范实施;积极开展预防调查,重点调查工业园区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危房改造、城乡低保、新农合资金使用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工程项目,及时发现可能滋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和漏洞,适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拓宽法律宣传途径,整合检察机关各内设部门力量,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宣传实效;加强和规范行贿犯罪档案的录入与查询工作,做到有案必录、有询必查。
四、以执法公信力为核心,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一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落实执法办案制度、程序、标准、纪律和安全防范等措施,建立案件统一受理、动态监督、全程管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和内部监督新机制。二是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加强思想政治、领导班子、检察队伍、纪律作风、社会形象等五个方面建设,实现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良好,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选拔、培养、使用、管理检察人才依法依规,教育培训满足执法能力需求,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成效显著,检察工作群众满意。三是深入推进管理科学化建设。加强执法办案活动、机关事务及后勤装备、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实现管理制度的设置科学严密,运转落实高效有序,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四是深入推进保障现代化建设。加强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等工作,确保经费保障、装备配备标准落实到位,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严格规范,网络系统建设、管理和应用安全实用。五是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巩固检察人员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检察人员中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积极投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使检察人员始终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取向;认真开展廉政文化、法律文化、艺术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五、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对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主动请示汇报,确保党管政法的原则落到实处。正确处理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关系,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十破十立”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维护稳定、保障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改进作风、凝聚力量,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真抓实干、争比进位的良好氛围。坚持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政协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高度重视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进一步扩大检务公开范围,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区“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