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四 届 人 大
五次会议文件(13)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0年2月25日在市第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 永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政协委员和同志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九年的检察工作
2009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的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履行批捕起诉、控告申诉等检察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决定)逮捕案件469件79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9件719人;不批准逮捕11件23人;公安机关撤回处理29件53人。受案数与去年的346件608人相比分别上升35.55%和30.76%。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16件825人。其中,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21件25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495件800人。经审查,报送毕节检察分院审查起诉34件75人,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87件577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58件95人,不起诉5件7人,不予受理6件14人,公安局机关撤回起诉6件14人,正在审理的案件为20件43人。受案数与去年的370件673人相比分别上升了39.46%和22.58%。
(一)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打击重点。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要责,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紧密配合,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一是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51件216人,起诉212件346人;批捕抢劫、盗窃等侵财性犯罪案件168件296人,起诉168件268人。二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快速批捕了涉恶犯罪案件1件20人,起诉2件23人。三是严厉打击影响推进毕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各类犯罪案件,批捕“黑开发”、防碍公务等案件17件36人,起诉14件30人。通过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有效遏制了刑事案件高发的势头,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为毕节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多措并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加强刑事和解工作,着力化解刑事案件引发的群体性矛盾,修复因刑事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对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在校生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因邻里纠纷引发而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如通过深入实地的调查分析和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成功处理了因坟山风水引发群体性矛盾的两起刑事案件,使可能留下矛盾隐患、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刑事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从而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着力消化历史积案,在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的基础上,理顺群众情绪。通过定包案领导、定包案方案、定包案单位和定承办人的“四定”措施,涉检信访历史积案全部消化。三是深入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查处了大新桥办事处魏家屯村多名村干部贪污土地复垦资金、侵吞村公路维修款等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四是继续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待43次55件。对群众来信来访132件170人及时进行分流处理,妥善处理集体上访案件3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
(三)切实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树立质量是办案工作生命线的意识,正确把握逮捕、起诉条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办案工作中坚持个人承办、分管领导把关、重大疑难案件检察委员会集体研究的原则,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案件终身负责制,有效防止了错案的发生,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均为100%。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增强快速办案的效率意识,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和积极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
二、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4件18人(其中贪污犯罪案件8件12人,受贿犯罪案件6件6人),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12件16人,占立案总数的85.72%。立案查处的案件全部侦查终结,移送起诉,侦查终结率为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其中玩忽职守2件2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1件1 人),经法院审理后均作有罪判决。
(一)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针对我市支农惠农项目多、资金量大,覆盖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特点,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我院把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反贪工作的重点。一年来,共立案查处涉农案件7件11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50%和78.57 %。如查处了千溪乡中屯村村委会原主任贪污低保金案,将其贪污的低保金20000余元追回及时发放到19户低保户手中。通过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切实保证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维护了农民的根本利益。
(二)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我院立即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分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排查案源,清理案件线索,共立案查处农业、林业、规划等部门有关人员利用职权在工程建设中收受贿赂的案件6件7人。
(三)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工作方针。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在市直部门和镇乡共巡回播放毕节检察分院制作的警示光碟《防线——职务犯罪警示录》和幻灯片《涉农职务犯罪图片》65场(次),开展法制专题讲座19场(次),受教育人数4000余人,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市直相关部门干部职工1200余人到检察分院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二是根据涉农职务犯罪数量上升的实际情况,与市纪委联合拍摄了一部反映村官犯罪的警示教育片,已在市西办事处、海子街镇等7个镇乡办事处巡回播放,受教育人数800余人。三是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同步预防,全程跟踪监督倒天河治理二期工程等重点项目,与国土、安监、煤炭等7个职能部门建立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联席会议制度。四是开展职务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受理查询66次,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查询单位。五是对存在管理漏洞的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帮助其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开展一系列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守法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切实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一)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第一,切实加强立案监督。通过审查案件、法制宣传、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获取立案监督案件线索,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1份,侦查机关主动立案13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发出《纠正不应当立案违法通知书》5份,公安机关均作撤案处理。
第二,切实加强侦查监督。通过检察长指派和应侦查机关邀请,提前介入侦查活动52次,其中重特大案件11次,如公安机关查处的黑恶势力案件、非法经营(黑开发)案件,我院均提前介入,确保了案件质量;加强对漏罪漏犯、以罚代刑等执法不公的监督,纠正漏捕(增捕)犯罪嫌疑人56人,追诉犯罪嫌疑人25人,追诉犯罪事实9起。按照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原则客观审查证据,对侦查机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77次并得到采纳。
第三,切实加强审判监督。一是对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依法予以抗诉。如法院适用法律不当的罗某抢劫案,我院依法抗诉,中级法院通过审理予以改判。二是继续推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共列席审判委员会26次,研究案件38件52人。三是实行个案审理庭审监督,公诉人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对案件审理进行监督,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第四,切实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一是办理了毕节监狱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2件3人,督促侦查机关立案查处发生在监管场所的又犯罪案件1件4人。二是对2009年来监外执行的五种罪犯进行认真核对和回访考察,共回访考察判处缓刑的10人,毕节监狱假释的1人和保外就医的4人。三是对看守所呈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案件进行严格审查,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四是坚持案件时限届满催办制度,催办案件25件47人,继续保持看守所在押人员无超期羁押的良好态势。五是对监管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适时提出检察建议7次,确保了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监管场所的安全。
(二)加强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的监督
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件,其中民事申诉案件6件,行政申诉案件3件。受案后立案9件,其中,建议检察分院向省院提请抗诉的2件,立案后作不建抗处理的5件,提请抗诉的1件,中止审查1件。办理督促起诉案件3件,支持起诉3件。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发现案件线索1起并进行初查。二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办案,力争快立、快结,努力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对不建议抗诉的案件,认真向当事人讲解法院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正确性,解惑释疑,使当事人心悦诚服、息诉服判。
四、按照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石。2009年,我院围绕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目标,切实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
(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全面完成了学习任务。学习活动期间,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工作安排和部署,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案例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篇目。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政治意识,牢固树立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了监督者必须自觉接受监督的监督意识。
(二)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努力将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坚持班子成员参加省院组织的轮训,切实提高班子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增强整体功能和合力。坚持党组、检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对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等实行集体讨论、依法决策,切实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狠抓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检察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和技能培训26人次。通过开展考核庭、观摩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培养了一批业务精通、善打硬仗的业务尖子。根据中层干部缺员的实际情况,经组织考核,党组决定,提拔了7名年轻同志为中层干部,为想干事的提供了机会、能干事的搭建了平台,从而鼓励干警在检察工作中大显身手、施展才华,努力创造一流的检察工作业绩,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四)以强化自身监督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认真贯彻执行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工作会议精神,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引导干警廉洁从检。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和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加强检务督察和纪检监察,定期不定期对办案程序、办案安全、卷宗档案管理等进行督察检查,开展了赃款赃物冻结扣押情况专项清理活动。通过接受外部监督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保证了检察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了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
(五)切实加强检务保障工作。一是积极争取资金,不断加大装备建设的力度,大力提高了检务保障能力。二是完成了检察机关三级专线网络系统的升级,完善了网上浏览、信息发布、公文流转、视频会议等功能,提高了检察机关办公办案的信息化水平。三是建立检察技术为执法办案服务的工作机制,完成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25人次。四是利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形象、直观地展示各类证据,有力地支持了出庭公诉工作。
此外,我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征地拆迁、烤烟收购、杨家湾片区集中整治和双池经济园区在建项目矛盾纠纷的调处等中心工作。认真抓好所联系镇乡办事处的党建扶贫、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安全生产、禁毒、计生等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009年,通过全院干警的努力,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稳步的发展,被评为全区十佳政法单位。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做得还不到位;二是对诉讼活动特别是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仍然相对薄弱,一些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监督纠正;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四是办案经费短缺、办案力量不足、检察官年龄老化(我院现有编制87人,缺编18人。在职的69人中50岁以上17人,占24.6%,30岁以下5人,占7.2%)等问题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〇一〇年的工作打算
2010 年我院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检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工作
批捕起诉工作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要突出打击重点,抓住质量、效率、政策、效果这四个关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要突出打击重点。以城区和案件易发区域为重点,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增强群众的安全感;突出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促进依法从业、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突出打击影响“三农”工作的犯罪,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二是正确把握刑事政策。工作中要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做到既严厉打击严重犯罪,又对轻微犯罪依法决定不逮捕、不起诉或建议从宽处理。进一步规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适用标准和具体方式,积极探索刑事和解案件的处理办法、程序和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办案方式。
(二)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是要突出办案重点。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查办贪污、挪用支农惠农补贴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国家和地方重点投资项目实施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要加大办案力度。认真分析研究我市近年来职务犯罪发案的规律特点,找准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门,突出着力点。在继续坚持以质量取胜,靠效率争先,正确处理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安全和规范关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继续落实“当年立,当年结,推动法院当年判”的效率要求。三是要强化办案措施。要继续实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院“一盘棋”的思想,整合有限资源。要着力提高发现和突破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职务犯罪的能力。要积极扩大案源,把群众举报、其他机关移送和自行发现线索结合起来,在办案中深挖窝案、串案、案中案,提高自行发现犯罪线索的能力。四是要加强预防工作。要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步预防工作,积极探索预防工作的新方法,健全和完善预防工作机制,确保国家投资安全。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注意分析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和诱发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开展预防咨询、警示教育和行贿档案查询等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一是要加强日常监督。要全面履行各项监督职责,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切实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探索完善对民事裁判执行、调解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督促起诉工作机制。二是要注重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要严肃查处刑事诉讼活动中存在的权钱交易、徇私枉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职务犯罪案件。注意发现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枉法执行的案件线索,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查办。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要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信访工作规定、举报工作规定等信访工作制度,研究改进措施,促进化解涉检信访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做好初次接访工作,避免和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二、紧紧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一)要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狠抓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引导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求真务实,坚持艰苦奋斗,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为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专业化素质。切实加强机关管理,实现机关管理方式的转变,提高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要大力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要针对检察人员在党性党风党纪和检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加大对检纪、执法办案的督察力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力度。要按照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从严管理干警,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的问题。
(三)要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正确理解和处理党的领导和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要继续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认识,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同时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机关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发展。在新的一年,我院全体干警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