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933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33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1657.9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89.71万元,增加42%。主要是公用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491.37万元,增加100%。主要是2017年预算在行政运行中。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支出(款)侦查监督(项)2017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67.36万元,减少100%。主要是2017年预算在行政运行中。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支出(款)“两房建设”(项)2017年预算数为0,比2016年减少559.73万元,下降100%。主要是2016年年中追加预算。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71.66万元,比2016年减少56.03万元,减少44%。主要是事业人员减少。
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支出(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471.23万元,减少100%。主要是2016年国家赔偿案费用增加,检察院经常性专项业务费用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89.3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4.32万元,增长37.38%。主要是工资增长。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我院安排基本支出预算1933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00%。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933万元,均为院本级支出,主要是用于保障管理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是: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核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住房保障等人员经费1321.91万元。
(二)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611.09万元。
2016年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5%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17万元,减少8.32%。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01%,占“三公”经费的2.2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6%,占“三公”经费的97.78%。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我区对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目前这项经费预算暂无数据。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为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我区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目前这项经费预算暂无数据。
2、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20辆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部门收支总表
表7:部门收入总表
表8:部门支出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