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聪
安聪
党组书记、检察长
领导班子 公益诉讼随手拍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视频中心 >>
【国家安全教育日特辑】维护国家安全,个人能做什么?
【国家安全教育日特辑...
当前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最美七星关人 丁龙柏: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时间:2018-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犯罪嫌疑人眼中,他是铁面无私的政法干警;在学校普法活动中,他是学生心中博学温暖的丁老师;在同事眼中,他是业务能力突出的检察人;在普通百姓眼中,他是正义的使者…… 他,是丁龙柏。 

  高中时代,丁龙柏梦寐以求的院校是西南政法大学。可天不遂人愿,大学毕业后丁龙柏成了一名人民教师,但他从未停止过对法律的追求与热爱,闲暇时间就在法律知识的海洋里遨游。终于,2009年9月,丁龙柏在七星关区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中脱颖而出,圆了多年来的“政法梦”。    

 

  初入检察 

  上了生动的教育课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通过以后,丁龙柏由单位派送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学校学习氛围浓厚,大师层出不穷,是一个开阔视野的好平台,丁龙柏在这块热土上如饥似渴地学习他热爱的法律知识,在中国政法大学两年的学习对他今后的执法理念产生了深远影响。  

  2011年,丁龙柏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同年11月,丁龙柏正式到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任职。初入职场,虽然已经在书本上学习了很多知识,但与实践还是脱节的。当时单位采取“老带新”的方式,由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带领新人办案,就像老师带学生一样,办案过程中,“老师”有时候会先拿卷宗给“学生”看,问“学生”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比如这个案子可不可以定性?要不要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学生”提出的意见得不到“老师”的认可,在这一环节中是很平常的事,丁龙柏也不例外。“当时办了一个抢劫案,一未成年人受成年人邀约参与持刀抢劫,我觉得持刀抢劫性质很恶劣,应该逮捕。”带丁龙柏的“老师”没跟他讲逮捕与否,只叫他去看关于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解释。 

  丁龙柏带着疑问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现该解释第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这件事情让丁龙柏感触颇深,如果没有“老师”的提醒,他的遗漏可能会给一个未成年人的人生留下不好的烙印。通过这件事,丁龙柏深刻意识到,刑法的谦抑性、严谨性以及罪行法定原则要落到实处,由于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繁杂,稍不注意就会遗漏,进而导致冤案、错案发生。 

  “看守所本来就是一个大染缸,如果当时把他关起来了,导致的后果不堪设想,也许他的人生从此就会改变”。自那以后,丁龙柏时刻警醒自己,当看到所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具体罪名时,哪怕是自己再熟悉的罪名,也要把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术理论研习一遍,以防有所遗漏导致冤案、错案发生。 

  近年来,全国各地政法部门陆续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使受冤者得以昭雪。遗憾的是有的真凶仍逍遥法外,被害人及其家属痛苦的内心难以得到慰藉。基于此,为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丁龙柏在办案过程中坚持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的理念,认真研习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时常发生的故意伤害、非法经营、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抢劫、抢夺、盗窃、妨害公务等案件,撰写了《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如何防止冤假错案》一文。 

  该文章在剖析近年来我国发生冤假错案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检察机关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防止冤假错案的对策,为我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防止冤假错案提供了一定参考。最终,该文章被评为2013年度毕节市政法机关优秀调研文章。  

  铁骨柔情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他们能否健康成长成才,事关国家兴衰。2013年,丁龙柏被调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工作,经手办理了一桩桩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后,他深刻意识到,未成年人的普法工作至关重要。 

  于是,他积极与我区各中小学联系,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讲座进校园活动。“对于中小学生普法工作,我们主要是以案释法,以身边人身边事向孩子们进行法律知识普及,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孩子们明白‘违法成本’问题,当你有违法犯罪行为时,你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丁龙柏说,让学生了解实施犯罪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亦会给最疼爱自己的家人带来经济上的负担和心灵上的创伤。“当孩子们遇到冲动的事时,我们宣讲过的案例也许会在他们的脑海中闪过,也许他就会克制自己,从而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此外,丁龙柏还参与创办七星关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专栏,其所编案例刊登在《七星检察》,张贴在七星关区教育局下辖的所有中学显目位置,受教育学生达万人,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未成年在校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有效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 

  在办理未成年涉罪案件时,丁龙柏始终坚守信念——能不批捕的坚持不批捕,能不起诉的坚持不起诉,尽量不因为未成年人一时的过错给他们造成心理阴影。 

  2015年,未成年人王某某与他人一同出去玩,期间两人伙同盗窃,王某某帮其放哨,盗窃他人钱财数千元。“当时没想那么多,也不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他叫我帮他放哨我就帮他放哨了。我要是知道这会犯法我肯定不会帮他放哨。”王某某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后悔不已,“我成绩不好,但我喜欢计算机,初中毕业后我想去读中专学习计算机。”丁龙柏问到其学习情况,王某某说。 

  “丁检察官,我家孩子年纪小不懂事,都怪我们做父母的疏于管教,才会让他犯下大错,请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从轻发落他,我们以后一定严加管教,不让他再有违法犯罪行为。”王某某的父母对王某某的行为痛心不已。 

  基于王某某是在校初中生,还有继续学习的意愿,其父母有监护能力且愿意履行监护义务。且案发后王某某的父母已代为赔偿被害人,获得被害人的谅解,社会矛盾已化解,丁龙柏遂依法提出对王某某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最终该意见得到科长、分管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认可。 

  丁龙柏说,当时他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其实也捏了一把汗,因为附条件不起诉具有一定风险性,如果附条件不起诉的孩子在观察期间脱离检察机关的监察,整个程序就会陷入困境。 

  “王某某在附条件不起诉监察期间,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表现良好,成功考入贵阳某中专学校,现王某某已踏入工作岗位。”回忆起这个案子,丁龙柏很是欣慰。 

  勇于担当 

  办理我区首例虚假信息传播案 


  网络谣言是信息时代的毒瘤,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不明真相的网民易受其骗,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2016年6月,我区发生了“大河乡派出所被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的群体性事件”,性质极其恶劣。有两帮人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矛盾,一方逃走,另一方意欲殴打逃走一方,便利用群众对偷娃娃之人的痛恨,向群众谎称另一方系偷娃娃的人。  

  一时间,不明真相的群众信以为真,从四面八方涌来,追逐拦截。当地群众成某某到拦截现场后,利用手机拍摄现场视频,在知道“偷娃娃事件”为假的情况下,为获取点击率,将视频上传于其QQ空间并附标题“毕节市大河乡又抓到偷娃娃的人”,引起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大河乡一时人心惶惶。 

  由于成某某涉嫌的罪名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在我区系首例,该罪名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暂无司法解释界定何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在办理这个案子时,丁龙柏通过研究立法背景、查阅相关文章等途径,提出切实可操作的侦查提纲,并与公安侦查员沟通,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终于收集齐成某某在网络上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证据,以其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向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该案的难度在于我区此前没有发生过类似案例,在进行审查时没有先例可循,此案的成功办理对社会起到了警醒、指引作用,在惩罚犯罪行为的同时,也让人们了解到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应合理、依法运用网络,自觉规范网络行为。”谈起该案,丁龙柏感触颇深。 

  自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丁龙柏凭着对法律的热爱和对人民朴实无声的感情,始终奋战在检察工作的一线——他办案业务能力强,从无冤假错案发生;他为人朴实肯干,获得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年度考核中多次被评为优秀。 

  谈到未来的工作方向,丁龙柏神情十分坚定:“我深深地感受到我国的法治环境持续向好,但是法治之路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一代一代的政法人不断努力和积极追求。” 

 
版权所有: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