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趁人不备将他人手机盗走,并利用微信转账5200元到自己的微信账号上。近日,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对周某以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七星关区检察院审查查明,周某与丈夫离婚后独自抚养小孩,由于没有正式工作,经济较为紧张,去年11月11日晚,周某来到当地一家美容院,看见店员龙某的手机放在柜台上,便心生贪念,趁龙某招呼其他顾客时将其手机盗走,之后便迅速离店。据周某交代,其原本打算将手机卖掉,没想到打开手机微信一看,发现龙某的微信钱包里有5200元。随后,周某分3次将5200元转到自己的微信账号中。转账成功后,周某立即将钱提现到自己的银行卡内,随即将盗取的手机扔进垃圾桶。
事后,龙某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遂用他人手机登录自己的微信账号时发现,自己微信钱包的交易记录显示,有5200元钱已经被转到周某的微信账号里面,遂向警方报案。
经警方调查,顺利将周某抓获。到案后,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近日,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对周某以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