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闯关的方式逃避高速路通行费,给国家造成通行费损失共计18.73万余元。2017年12月30日,七星关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对阮某、郭某A、郭某B、郭某C、郭某D五人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4月,郭某A、郭某B、郭某C、郭某D商量用闯关的方式不缴纳高速路通行费,并达成一致意见,不管谁被抓住,都一起承担补缴通行费用和罚款。为了能顺利闯关不被查获,便找到某路政局的工作人员阮某帮忙,让其负责提供消息,每月给其6000元作为回报。之后,每次闯关之前便联系阮某,在得到阮某的闯关的答复后,便开始不计后果实施闯关行为。经核实,从2017年4月至2017年7月间,郭某A、郭某B、郭某C、郭某D四人多次实施闯关逃费行为,共造成国家通行费损失187330元。
2017年9月,七星关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对阮某、郭某A、郭某B、郭某C、郭某D批准逮捕。